您的位置: 首页 » 考级资讯 » 考级动态

考级动态

《作文考级评委资格证书》发放管理办法

2009-2-28 12:13:23 作者:本站编辑 来源:本站
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学术委员会


作文考级中心文件



考级中心[2009]05


《作文考级评委资格证书》发放管理办法

为树立作文考级品牌,加强作文考级评审工作的管理,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学术委员会作文考级中心经研究决定,对申报《作文考级评委资格证书》、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教师,颁发评委资格证书,具体实施管理办法如下:
一、发放程序
各作文考级基地和实验校推荐人选,经作文考级中心专家审核、培训、考试合格后,由中国语文报刊协会作文考级中心统一发放证书。
二、申报对象
    各作文考级基地、实验校具备申报《作文考级评委资格证书》条件(见关于申报《作文考级评委资格证书》的通知)的教师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作文考级培训基地或实验校对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评价鉴定书一份;
2.提交教师身份证及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;
四、申报时间
每年4月1日至5日与11月1日至5日
五、证书发放
1.发放机构: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学术委员会作文考级中心。
2.发放时间:申报材料经评审专家考核、考试合格后发放。
3.一次性收取证书管理费(含工本费)50.00元。
六、证书管理
1.所有发放证书均在中国语文报刊协会作文考级中心备案;
2.证书有效期为1年,采取年检制度;
3.此管理办法具体解释权,归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学术委员会作文考级中心。
  

相关文章

无相关信息
作文考级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:
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作文考级在线”或“本站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本站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中国民办教育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/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,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。
友情链接